曲阳县政府办公室

   2022-03-01 曲阳县人民政府447
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工作。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县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
 
(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十一)承担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行政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通过市长专线、短信平台、群众热线,县长热线对全县政府系统办事效率、有效服务等问题的投诉;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十五)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六)管理机关服务中心。
 
(十七)负责县政府招待所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外事工作。
 
(十九)负责县政府政策研究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二十三)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策研究室
 
(二)地方志办公室
 
(三)大气污染防止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秘书股(县政府值班室)
 
(五)综合一股
 
(六)综合二股
 
(七)综合三股
 
(八)信息调研股
 
(九)督查室
 
(十)行政股
 
(十一)外事股
 
(十二)人防股
 
办公地址:南环路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联系电话:0312-42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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